HI,你好,欢迎来到九蚂蚁!

首页 > 九蚁说 > 行业知识库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阅读量:
时间:2020.06.24
文章摘要: 问: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答: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 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需要

  一、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2005〕382号 )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2006〕526号 )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文件规定:“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九蚂蚁

北京秦云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6-2023 九蚂蚁 9mayi.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0459号-8  京B2-20171056 | B2-20190585 | 京公安网备11011402012062号

客服邮箱:kefu@9mayi.com 或致电:400-825-825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287338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9mayi.com

微信一键下单

随时与客服沟通服务

0
在线咨询客服
TOP